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方式
@@ 根据<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18号令)的规定,现将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方式予以公布(见附件).国家质检总局将根据风险分析结果适时调整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方式并公布,允许进口饲料的国家与地区名单和饲料产品种类名录另行公布.
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管、监管方式、进出口、风险级别
S816.7;F752.55;R155.5
2009-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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