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408.2004.04.007
以《水法》为核心健全统一管理水资源的配套法规
新<水法>是在总结原<水法>实施14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吸收借鉴国际上管水、治水的新鲜经验,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新时期的治水、管水方针,弥补了原<水法>中存在的不足,是一部符合我国实际的好的法律.同其他法律一样,"徒法无以自行",只有通过实施,才能证明其作为良法的实际作用.要使新<水法>真正落实到治水管水的实践中,实现其作为良法的立法目的,各地必须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新<水法>,制定符合其立法精神的配套法规.结合石家庄市水资源管理的实际情况,阐述了建立健全配套法规的必要性、可能性及侧重点.
<水法>、配套法规、水资源统一管理、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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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6(222)(中国法律)
2004-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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