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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2-2511.2015.03.008

柳河县森林防火区禁烧农田剩余物的措施

引用
《森林防火条例》明确了森林防火区的划定标准。林缘农田是森林防火区,点烧各类农田剩余物是最危险的用火行为。柳河县委、县政府在前几年林缘耕地管护责任的基础上,率先开展森林防火区禁烧农田剩余物网格化管理工作,全县219个行政村签订林缘农田秸秆禁烧承诺书10743份、面积6580.5 hm2,全县签约建档完成后,深入扎实开展农田剩余物禁烧工作,春防期间,没有因为森林防火区农田秸秆引发森林火灾,取得了森林防火工作的历史性突破。

森林防火区、禁烧、农田、剩余物、网格化、管理

S762.3+3(森林保护学)

2015-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2-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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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

1002-2511

32-1667/S

2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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