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511.2003.04.004
国有煤炭企业森林防火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煤炭企业由建设坑木林基地而形成了较大面积的林地及林区,亦自然而然地承担起森林防火的重大责任.但目前则面临着改制后如何履行社会职责、继续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新课题.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北京矿务局)在已建立起的森林防火体系基础上,针对改革改制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与实践,包括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责任制,建立森林防火阻隔、通讯、监测监控、指挥系统,组建专业扑火队伍等.
国有企业、森林防火
S762(森林保护学)
2004-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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