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19/j.cnki.sjztddxxbskb.2017.03.12
规避与借鉴:法治中国视角下发展乡规民约的理念变迁
乡规民约是由乡民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原则制定并调整人与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规范.传统乡规民约曾经作为国家法律的有益补充,蕴含着建设法治社会的道德底蕴和文化成分,在一定意义上培养着农民的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和权利义务意识.但是,从历史的角度看,它们也存在背离现代法治精神的因素.例如,过于强调自治而漠视国家法律的权威,倡导息讼厌讼理念而抑制人们法律信仰的生成,父权制下的性别歧视冲击着女性权利平等的观念.因此,在法治中国的大背景下必须对传统乡规民约加以改造和完善,既要吸收借鉴其有益成分,更要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的基本理念,由国家法对其进行现代法治整合与引导,使其更加契合国家法律和现代法治精神,代表和保护广大村民的共同利益.
乡规民约、法治精神、法治中国、规避、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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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12.82(社会学)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15YJC710078;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HB15MK014
2017-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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