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19/j.cnki.sjztddxxbskb.2016.03.17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规则之法理分析
《劳动合同法》设置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规则,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劳动者在劳动争议中对劳动关系的举证能力.但该规则的适用不仅违背民法意思自治原则,而且违背民法和劳动法的诚实信用原则,鼓励了劳动者的不诚信,容易引发道德风险,从长远来看,也不利于劳动者就业.应在司法中对该规则予以矫正,重新确立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请求权规则,以维护劳资关系的平衡.
劳动合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规则、诚实信用原则、司法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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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5(中国法律)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项目2012SJD820007
2016-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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