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革命”始发的地方——从突尼斯新宪法颁布说开去
自"阿拉伯之春"发生以来,埃及、利比亚和叙利亚持续动荡,国家发展不容乐观.作为"阿拉伯之春"的始发地,突尼斯这几年的国家重建对该地区其他转型国家具有一定启示意义.
"向健康民主过渡的标杆"
今年1月底,突尼斯制宪议会高票通过新宪法.2月,新宪法正式生效.至此,突尼斯历时两年的修宪进程宣告结束,并划上了较为完满的句号.该宪法是"茉莉花革命"爆发后,突尼斯出台的首部根本大法,对突尼斯政体与国体、世俗与宗教、民主与自由、分权与制衡、司法与公正等涉及国家性质、政权体制建构的重大问题进行了严格规制与界定,与以往的数部宪法相比具有一些新特点.
新宪法、突尼斯
D733.7;D633;D815
2014-08-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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