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289.2013.05.013
《经学系传谱》与伊斯兰教法
本文以赵灿记述明清时期经学教育的珍贵文献《经学系传谱》为依据,重点探讨了域外伊斯兰教法、教法学派对中国伊斯兰教经学教育、经学学者和穆斯林的广泛影响.在追溯“逸蛮阿訇”来华传教路线的同时,观察了南北经学教育的特点.对《经学系传谱》中提到的约于明中晚期传入中国的两部专门讨论伊斯兰教法的著作《费喇意特》和《终谷勒弗托华》也给予了较为详细的分析.认为不仅域外传教师对中国伊斯兰教经学学者和经学教育有很大的影响,而且他们带来的经籍也对中国经学教育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同时认为,中国穆斯林对伊斯兰教法的传承是基础性的,且实践着既不背离伊斯兰教义主旨又符合中国实际的教法律例,哈乃斐教法学派的法学思想和学术观点自有明以来居于中国伊斯兰教经学教育的主流地位.
伊斯兰教法、逸蛮阿訇、《费喇意特》《终谷勒弗托华》
K24;B96
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明清时期经堂教育及其思想研究"12BZJ027;2010年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宗教关系与西北民族地区社会和谐构建研究"10SZYB02
2013-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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