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289.2012.04.015
宗教身份与罗马人格法
宗教身份是指某宗教团体(派别)及其信徒在世俗社会中所处的地位.在基督教传入罗马前,各宗教间保持着和平共处的态势.其时,拥有某宗教身份不会影响人们的法律地位.但随着基督教的出现,这种情况改变了.帝政初期,他教信仰者因憎恶基督徒面对其迫害.因基督教身份,基督徒或被剥夺市民身份降为外邦人;或被剥夺自由身份降为奴隶.此时,宗教身份是人格变更的因素.而当基督教成为帝国国教时,信仰正统的基督教则成为完整人格的构成要素.凡信仰正统基督教则享有完整的权利能力;反之则具体权利能力受限,但不会导致身份的剥夺.
基督教、宗教身份、罗马法、人格
K24;U46
浙江农林大学科校发展基金人才启动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立项编号2011FR004;第49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资助20110490690
2012-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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