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289.2010.01.018
试论古巴比伦女祭司在家庭中的地位
古巴比伦时期,社会上兴起了女祭司阶层.她们在家庭中具有极高的地位,被称为"特殊的妇女".摆脱了"父权"、"夫权"和"子权"的控制,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她们不能被丈夫随意抛弃,享有财产继承权,可以自由处理家庭中的不动产.女祭司具有的宗教职能、高贵的出身及具有的丰厚嫁妆是其在家庭中享有极高地位的重要原因.
古巴比伦、女祭司、家庭地位
K12;K1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古巴比伦时期不动产经济活动研究"06CSS003
2010-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6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