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5466.2022.10.021
权责发生制下政府交通基础设施类资产会计核算探究
我国目前的政府财政预算中,因为大多数交通基础设施无法在政府的财政报表中充分体现,因此,对政府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报告都会对其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造成一定的影响,本文主要是讨论交通基础设施和新基建项目的计量属性选择问题,并提出采用重置成本法,为今后计量时如何确定折旧年限提供了一种新的途径,并对后续支出进行了资本化和费用化的分类.
权责发生制、政府交通、基础设施类、资产会计核算
F230;F810.6;F606.6
2022-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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