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5466.2018.11.027
浅议女职工生育津贴
为有利于生育保险制度的统一,有利于体现社会保障的公平性,2012年11月2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立法精神和《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起草了《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将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确定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同时废止原劳动部1994年12月14日发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2019-0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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