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5466.2015.01.027
地方政府债务审计不能忽视隐形债务
2011年国家审计署部署对全国地方政府债务进行全面审计,将地方政府债务分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负有救助责任的债务三大类。我个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这种分类表示认同,但这种分类是已形成的直接债务,它未包含地方政府的隐形债务。
政府债务、全面审计、地方政府、担保责任、隐形债务、分类表、审计署、国家、对地
F83;F23
2015-0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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