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5466.2014.07.008
强化审计监督职能严格控制财政金融风险
关于政府性债务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二届政府先后于2011年、2013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政府性债务审计。2013年12月,又从政绩考核方面进行了重大改进,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规定今后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各类考核考察,不能仅仅把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作为政绩评价的主要指标,不能搞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排名;加强对政府债务状况的考核,把政府负债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强化任期内举债情况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防止急于求成,以盲目举债搞“政绩工程”;实行责任追究,制定违背科学发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强化离任责任审计,盲目举债留下一摊子烂账的,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追究责任。
审计监督职能、控制、财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责任追究、地区生产总值、政府性债务、增长率、举债、中央组织部、组织处理、中共中央、指标、政纪处分、政绩评价、政绩工程、政府债务、政府负债、债务问题
F23;D26
2014-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