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5466.2012.09.030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浅议
《会计法》第23条规定:“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近年来,随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档案法》等制度的深入实施,有效促进了会计档案工作。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一个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环节,会计档案管理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财务工作结束后的一个重要环节,但往往被忽视,这就形成了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一个薄弱点,直接影响了会计档案的质量。规范会计档案管理,有利于堵塞漏洞,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医院、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工作、档案管理工作、保管期限、《会计法》、《档案法》
F233(会计)
2012-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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