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5466.2011.11.010
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的思考
地方政府性债务(即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主要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预算单位作为债务人,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举借或合法担保以及在特定条件下需由政府偿还的内外债务。为保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通过举借债务,有效缓解了资金需求矛盾,加快了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
政府性债务、债务审计、地方经济社会、公共事业建设、偿还责任、地方政府、预算单位、所属部门
F123(中国经济)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