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5466.2010.11.012
江西省社会保险费地税征收可行性分析
@@ 一、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现状及利弊
1999年1月国务院公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江西省、社会保险费、地税征收、税务机关、国务院、市人民政府、征收机构、暂行条例、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经办机构、自治区
D92;TP3
2011-03-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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