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5466.2010.04.020
期货套利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 一、科目的设置和使用
以投机套利为目标进行期货投资的企业,应设置和使用以下会计科目:
1."衍生工具"科目.这是按新准则规定设立的共同类科目.购进期货合约的,该科目为金融资产;卖出期货合约的,该科目为金融负债;作为核算期货合约(以下简称合约)的科目使用时,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买入合约公允价值的增加或卖出合约公允价值的减少;该科目的贷方,则反映买入合约的公允价值的减少或卖出合约公允价值的增加;其期末余额为买入合约或卖出合约作为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
期货套利、期货合约、公允价值、科目使用、衍生工具、投机套利、期货投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会计科目、新准则、余额、企业、目标、借方、核算
F23;F83
2010-06-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