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5466.2008.02.027
财政资金流入民营企业和个人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 近几年在财政同级审计中发现,上级追加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内安排企业挖潜改革资金、支农资金、生产发展资金、扶贫资金、"万村千乡"等资金共计近1 000万元,均无偿的拨付至部分民营企业或私人公司,而这部分资金投入到这些民营企业和私人公司后如何管理、监控,使财政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在财政理论和审计实践中形成了一个新盲区:一是财政资金拨付到这类企业后记账不规范,没有作为企业资本金入账,有的甚至不入账;二是有些部门通过一定渠道向上争取来的资金,先拨付到企业,然后再到企业按一定比例提取费用,以弥补单位经费不足;三是当资金拨入民营企业、私人公司和农户,审计部门在延伸审计时,常遇到种种阻碍.甚至有的根本不提供任何会计资料,拒绝接受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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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财政、金融)
2008-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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