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5466.2008.02.010
如何实现对财政预算监督的科学规范化
@@ 对政府预算进行审查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新通过的<监督法>列这方面又提出了新的具体要求.现在,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完善,人大只有加强对预决算的审查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并且使这项工作日益完善,实现科学规范化,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才能促进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促进公告财政体制的建立与完善.
公共财政体制、预算监督、社会主义民主、审查和监督、科学规范化、建立与完善、政府预算、适应形势、民主政治、具体要求、建设进程、法制建设、预决算、监督法、工作日、行情、宪法、律赋、公告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8-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