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5466.2006.05.021
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的建议探讨
@@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日益增强,其权益保护问题也日渐突出,影响其可持续发展,因而受到政府关注.迄今我国仍有许多人没把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主因此处于双重角色,与普通公民相比是改革开放的受益者,是"先富起来"人,拥有相对显赫的社会地位和优越的物质条件,但是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相比,其赖以生存的资本、人才、信息、技术、土地等生产要素不能完全按市场经济资源配置的原则配置,又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合法权益不时受到侵犯.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和保障的原因既有观念因素,立法、司法、执法方面的原因,也有其自身原因.民营经济要有更大作为,必须加强政府保护、制度保护和自我保护.
民营企业主、民营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合法权益、改革开放、经济资源配置、可持续发展、自我保护、自身原因、制度保护、政府关注、政府保护、有效维护、先富起来、物质条件、外资企业、双重角色、生产要素、社会地位、弱势地位
D9(法律)
2006-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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