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5466.2003.10.027
让程序意识深入人心
@@ 某审计机关在审计一企业时,对该企业存在的违反财经法规问题予以处罚,由于处罚金额达到了<审计机关审计听证的规定>举行审计听证会的条件,未送达听证告知书,结果,该企业以审计程序违法为由拒绝执行审计决定并申请复议……乍听此事,颇感惊讶,一则发生在审计机关的复议案不多,二则由于审计程序违法引起的复议案很少见.
审计机关、程序违法、违反财经法规、企业、复议、议案、审计决定、拒绝执行、处罚、听证会、告知书、送达、罚金
D9 ;F81
2005-03-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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