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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6-5466.2003.07.014

电力增值税稽查重点与方法

引用
@@ 一、相互提供电力是否全额申报纳税.电力企业一般都存在互供电力(特别是农村小水电上网倒供),企业纳税是否采取了电量(金额)互抵后的差额作为销售额.税务稽查不能仅看发票、账簿,首先请企业财务部门提供本期销售电能,电费汇总表,请经营部(用电所)提供抄表员抄录各电站、变电站电度计量表原始记录,然后"两表"相互印证应收、应付电费金额和开出(接受)发票的电力度数、金额,从而界定是全额还是按互抵后的差额纳税.

电力企业、增值税、查重、企业纳税、申报纳税、小水电上网、原始记录、销售额、相互印证、税务稽查、全额、发票、变电站、电费、差额、财务部门、经营部、计量表、汇总表、账簿

F8(财政、金融)

2005-03-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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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5466

36-1264/F

2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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