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5466.2001.03.005
审计机关发现大案要案线索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 一、掌握犯罪构成理论是发现和判断大案要案线索的基础
犯罪构成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要件:第一,犯罪的主体要件.在我国刑法中,犯罪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并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同时,根据刑法第30条的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也构成犯罪主体.除此之外,对于某些犯罪来说,行为人的特定身份或职务,也是构成该罪的必要条件.
审计机关、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行为构成、犯罪构成、危害社会、刑事责任能力、刑法规定、主体要件、主观要件、事业单位、构成理论、法律规定、单位犯罪、大案要案、刑法第、危害性、职务、线索、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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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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