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研究
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对县域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负有主要责任.本文针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论述了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应该“审什么”“评什么”“怎么审”以及“如何定责”等关键事项.本文阐述了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海洋资源、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审计重点;剖析了围绕权力运行轨迹、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实施审计评价,整合审计资源与其他专业审计相结合,运用最新审计技术方法提升审计效率,坚持“党政同责”“权责一致”准确界定和落实责任等具体内容;提出从建立协调机制、健全相关制度、完善评价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和深化理论研究五个方面构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保障体系.
自然资源资产、县级党政主要领导、离任审计、党政同责
本文受到浙江省软科学研究项目项目批准号:2014C35082和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批准号:14NDJC073YB的资助.
2016-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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