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融审计与金融监管协作框架构建
本文以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金融形势为研究背景,分析了政府金融审计与金融监管相互协作的必要性,提出政府金融审计应当发挥独立性、综合性优势,突出检查和再监督功能,而金融监管机构则应当重新整合现有职责,重点发挥行业管理和常规风险监管职能,以构建政府金融审计与金融监管的总体协作框架.从而形成审计与监管合力,促进金融业的可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政府金融审计、金融监管、金融风险、协作框架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08SJD7900022
2009-0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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