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效率研究
基于2002年11月财政部发布的19号文,财政部收回了原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代为行使的行政监管权,从而我国开始实施财政部门行政监管与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自律监管并重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体制.此举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质疑,这次权力的交接是否会导致监管效率的变化?本文对19号文前后共五年的数据进行研究.研究结果表明,财政部收回行政监管权后,新的监管体制使审计质量比之前有显著的提升,且主要对"非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而言有显著的影响,对"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影响则不显著.
监管效率、审计质量、会计造假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5BJY018
2008-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7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