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647.2015.06.004
试论民主党派在政党协商和政协协商中的角色定位
2015年初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3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属性和基本内涵,阐述了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渠道程序,对新形势下开展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指导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意见》分为九个部分,其中第三和第六部分集中阐述了“加强政党协商”和“完善政协协商”问题.而民主党派以本党派名义参与协商的主要渠道就是政党协商和政协协商.笔者作为民主党派成员和民主党派界别的政协委员,结合学习领会《意见》精神,谈谈对民主党派在政党协商和政协协商中角色定位的理解.
民主党派、政党、协商民主、政协委员、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指导思想、学习领会、团体协商、社会组织、渠道、角色定位、基本内涵、本质属性、现代化、部分集
G80;G25
2015-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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