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060/j.cnki.issn2095-8072.2016.03.001
WTO法视野下的国有企业法律定性问题——兼评美国政府相关立场
国有企业法律定性是指国有企业是普通市场主体还是类似政府的公共机构.这个问题在国内尚未充分讨论,但对我国对外经贸关系发展和国际义务承担却有深刻影响.WTO法和美国法对国有企业法律定性的看法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一个新视角.国有企业构成公共机构的法律标准不是“控股”或“控权”,而是企业行使政府职权.考察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控制情况,不仅要看控制的形式标记,还要看控制权的实际行使.为了主动回应和消除来自外国的诘难,中国必须坚定不移深化国企改革.
国有企业、公共机构、政府职权、竞争中立、双反案
DF96(国际法)
2016-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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