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法律制度中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比较研究
大陆法上的不安抗辩权与英关法上的预期违约,在制度价值取向上都有保护缔约方期待权之旨意,功能上也极为相似.但除了制度功能上的相似之外,两种制度在概念外延、本质特征、理论体系、违约救济及历史渊源上均有明显的差别.从制度设计上看二者并不存在优劣之分,也不存在相互替代的可能,本文试以比较的方法探讨其特点和异同,并从功能和价值上论述其存在的必要性.
合同期待权、不安抗辩权、预期违约、比较研究
DF525(民法)
2013-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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