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184.2008.02.001
论中美知识产权案的条约解释(下)
@@ 4.TRIPS协议第59条.该条规定:"在不损害权利持有人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前提下,并尊重被告寻求一司法机关复议的权利,主管机关依照第46条规定之原则,应有权责令销毁或处理侵权物.对于假冒商标商品,该机关应不允许该侵权物在未改变状况下再出口,或适用一不同海关程序,例外情况不在此列."
知识产权、条约解释、权利、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商标商品、侵权、例外情况、再出口、状况、协议、销毁、损害、海关、复议、处理、程序、被告
D9(法律)
2008-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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