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48/j.cnki.sjlyyj.2022.0109.y
中国集体林权改革政策效应研究综述
集体林是我国众多林权农户的重要生计来源.为了实现农户增收和森林资源增长,我国从2008年开始全面启动了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集体林改政策可以分为主体改革和配套改革2类.主体改革通过下放林权和分权到户,为新一轮集体林改奠定了基石,并于2013年我国基本完成林权主体改革任务;其后,各地逐步进行配套改革,主要解决主体改革后在集体林地流转、社会化服务、林权抵押贷款、集体林采伐管理等方面仍存在的问题.集体林改政策效应研究可为集体林权制度深化改革提供理论依据与决策参考,但已有相关文献尚缺乏对新一轮集体林改整体上的经济社会以及生态效应的研究.文中在简要回顾集体林改研究进程的基础上,系统梳理集体林改的经济、社会、生态绩效政策效应相关文献,分析已有研究的贡献和不足,以期为后续研究提供参考.
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配套改革、政策效应、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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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6.2(中国农业经济)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项目H20190322
2023-04-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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