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正义理论与“人类核安全命运共同体”
核正义是人类面临核危机所呼吁和寻求的价值尺度.在以“类生存”作为人类活动基本状态的全球化时代,若要审视人类核利用的历史、现状和未来,超越核危机所带来的现实困境,必须要以“类安全”为前提来反思和探究体现人类命运共同体追求的核正义.“类安全”是全球化世界中维护人类安全的价值依据,而核正义恰恰是“类安全”维护不可或缺的内容.核正义在本质上是一种应然性的价值理念,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其基本内容包括过程导向的“三大要件”和结果导向的“六大标准”.从价值维度看,以和合主义的中国范式作为核正义的价值坐标较好地体现了共享特点和共治优势.从历史维度看,核利用的双重性作用需要核正义理论的正确指导.从现实维度看,核正义面临的现实困境需要被重新反思与合理超越,中国已经提出了“核安全命运共同体”的构想.再从未来维度看,“核正义世界”的构建仍具有多种可能性途径,中国的选择与示范极具价值导引性.审视人类的核利用境况,核安全是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相交织的特殊领域,人类社会的未来发展将会是成也“核”,败也“核”,关键取决于核正义共同认知的提升与其在世界范围内的实现程度.
类安全、核正义、核安全、核利用、国际核机制
D80;D815.2(外交、国际关系理论)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CSC201706320206
2018-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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