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能力与联盟转型
现有国际关系理论指出,联盟成员共享安全利益的程度和联盟成员共享价值规范的程度是解释联盟类型的两个主要因素.现有理论讨论了产生不同联盟类型的主要因素,但并未讨论联盟转型成败的主要条件.在肯定现有理论解释力的基础上,本文提出,在不对称联盟中,强盟主对弱盟友的谈判能力是解释联盟转型成败的必要条件.强盟主对弱盟友的援助能力、干涉能力、补偿能力和损耗能力越强,联盟转型越容易成功;反之,联盟转型越容易失败.作者选择1936-1937年法国在东欧的联盟转型失败和1940-1941年德国在东欧的联盟转型成功作为检验理论的案例.依据英国、德国、意大利和苏联档案,检验和发展了一个关于不对称联盟转型成败的理论.近年来,美国在亚太地区的联盟有转型的可能性.美国对日本和韩国的援助能力较强,但美国对日本和韩国的干涉能力、补偿能力和损耗能力较弱.因此,美国成功实现亚太地区联盟转型的可能性不高.
谈判能力、联盟转型、不对称联盟、共享价值
D815(国际关系)
2017-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5页
7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