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法院的普遍管辖权与自由主义国际秩序
作者从国际刑事法院的成立及其背景分析了国际刑事法院普遍管辖权的特点及其意义,并根据国际社会法治的3种模式,探讨了国际刑事法院普遍管辖权与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关系.作者认为,国际刑事法院的普遍管辖权体现了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基本价值,是当代国际法治从威斯特伐利亚法治模式向自由主义法治模式转变的重要标志.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制度虽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强制力,但它是在补充性原则的基础上设计和运作的,是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一种延伸或补充.国际刑事法院推动的国际社会法治应当朝着限制不负责任的权力、促进一定形式的政治和社会平等的方向发展.
国际刑事法院、普遍管辖权、国家主权、自由主义国际秩序
D8(外交、国际关系)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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