悖论远非结论
中国企业的“出口-生产率悖论”是否真实存在,仍然有待学者们进行更为科学、准确而审慎的评估.除了《中国企业“出口-生产率悖论”研究综述》一文(下文简称综述)所归纳总结的多个可能导致悖论的原因之外,在检验中国企业出口-生产率是否存在悖论时,还应考虑以下更为基本的因素.1.重新识别出口企业.现有研究中国企业出口与生产率关系的文献,包括出口-生产率悖论的文献(李春顶,2010;戴觅等,2014;Lu,2010;Lu等,2010),都是以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CASIF)中的“出口交货值”作为判定企业出口身份的标准.应当说,由于CASIF中涉及企业国际贸易行为的指标仅有“出口交货值”一项,因此,据此确定企业的出口身份应当是没有问题的.
38
2015-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87-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