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不平等、惩罚和公共品自愿供给的实验经济学研究
本文借助实验经济学方法在一个收入不平等环境中考察了两种类型的惩罚机制对于公共品供给的影响。实验结果表明:由于社会偏好的普遍存在,引入惩罚机制可以显著且稳定地提高公共品供给水平,不过基于个体的惩罚机制效果更好;惩罚主要针对违背公平准则的行为,被试也会主动调整以避免被惩罚;处境较好的被试的惩罚倾向较低,并且被惩罚的可能性较高。这些结论对制定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公共政策具有指导意义。
收入不平等、惩罚机制、公共品供给、实验经济学、社会偏好
F812.8(财政、国家财政)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组织与经济行为实验室及于泽、首都经贸大学实验室及刘业进和王春祥的工作.同时,作者感谢陈叶烽、何其新、连洪泉提供的有益建议.特别感谢匿名审稿人提出的宝贵建议.当然,文责自负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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