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PS协定下创新和盗版:以中美软件厂商行为为例
创新和盗版是厂商根据自身的研发能力所采用的不同策略,目前中国软件厂商的研发水平促使它们相机采取这两种策略.①本文从消费者的选择出发,考察中国软件厂商选择创新和盗版这两种不同策略时中关两国厂商的行为.研究发现,中国市场上盗版软件安全性的不断提高强化了美国软件生产厂商反盗版的意愿,而对于中国厂商而言,尽管盗版有利于技术溢出,但创新是必由之路.针对不同的研发水平,中国政府应该对软件的版权保护采取不同的态度:当软件厂商不具备自主创新能力时,考虑到技术溢出效应对社会福利的正面影响,政府对盗版的打击力度不宜过大;而当软件厂商开始自主创新时,政府应该通过政策优惠保护幼稚产业的发展.
创新、盗版、安全系数、替代性、技术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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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工业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复旦大学中国经济国际竞争力研究创新基地数据库项目
2011-03-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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