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发生句——对隐现句和领主属宾句的句式意义的重新审视
本文借鉴构式语法理论和生成语言学的”轻动词”假设的合理部分,把传统上所谓隐现句和领主属宾句合并为”发生句”,其句式意义是表示某处/某时或某人/某物发生了某事,特定的结构形式决定了在其语义结构中有一个处于核心地位的轻动词--”发生”(OCCUR).传统所说的”隐现”或”得失”意义是句中各个组成成分在句式基本的”发生”意义基础上表现出来的附加意义,不能将之视为句式的基本意义.
构式语法、轻动词、发生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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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汉语)
复旦大学金苗项目05JM015
2009-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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