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176/j.cnki.21-1284.2024.08.005
船舶残油舱布置不符合MEPC.266(68)决议要求的典型案例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68届会议于2015年5月15日通过了《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Ⅰ第12条关于残油舱的修正案.近期在船舶安全检查工作中发现,部分航运公司和认可组织在换证检验期间疏于对该修正案追溯要求的关注,导致大量2017年1月1日以前建造的船舶至今仍未满足相关要求.通过梳理相关规定,结合港口国监督检查实际案例分析该修正案关于残油舱布置的要求,并提出针对性管理建议.
残油舱、含油舱底水、海上环境保护、船舶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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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698.7;D996.19;R446.1
2024-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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