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176/j.cnki.21-1284.2020.11.008
一例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评析
[提要]
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中,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经常以其不负责目的地清关事务作为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抗辩.本案从委托事务的合同目的出发,界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合同义务,即及时了解我国及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检疫法规及政策,使受托货物及包装的熏蒸、检疫行为达到目的地检疫检验的要求.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违反上述合同义务的,应根据其过错程度及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综合认定其承担责任的范围,该责任范围包括货物损失、与货物运输相关的损失、与货物相关的预期利益损失及与诉讼相关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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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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