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728.2014.11.015
中国法下实现船舶抵押权的新模式——以厦门海事法院审结的全国首例申请实现船舶抵押权案件为视角
通过介绍厦门海事法院审结的申请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与被申请人博罗县晋辉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实现船舶抵押权纠纷一案,在分析该案的基础上,探讨《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以下简称《民诉法》)担保物权实现程序的规定对船舶抵押权实现模式的影响.
民诉法、担保物权实现程序、船舶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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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F9
2014-1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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