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728.2014.11.007
取消船舶签证后关于加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思考
党的十八界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简政放权,加快行政审批事项改革.船舶进出港签证作为海事机构在水上安全监管中最主要的行政许可之一,为保障航运业安全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减少和简化行政审批是行政管理改革的大趋势,船舶签证取消后,如何加强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引起了航运界和海事管理机构的热议.本文结合长江航运的特点,通过分析船舶签证在水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提出发挥海事监管责任和航运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应对监管模式改革的思路和建议.
水上安全、监管模式、船舶签证
37
U69;TP3
2014-1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