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728.2013.02.008
从《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看我国船员聘用合同的完善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生效在即,我国部分船员聘用合同还存在与公约要求不符的内容.主要问题包括船员的薪资约定、带薪假期、社会保障等几个方面.对照《公约》要求,详细分析船员聘用合同中与《公约》要求不相符的内容,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最后从立法和执法层面提出维护和保障船员权益的建议,使《公约》的要求不仅落实到合同中更落实到实践中.
船员聘用合同、海事劳工公约、带薪假期、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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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D91
2013-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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