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728.2013.01.016
论《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的适用
一、引言
我国水上货物运输法律适用实行"双轨制".《海商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这就是说沿海货物运输不适用《海商法》第四章的规定,第四章仅适用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除《合同法》第十七章运输合同的规定外,我国在法律、行政法规层面上缺乏国内水路货物运输的相关规定.
国内、水路货物运输、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沿海货物运输、海商法、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规、法律适用、双轨制、合同法、水上、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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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D92
2013-03-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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