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7728.2011.07.010
泛北部湾区域航运中心建设及 海事纠纷解决制度
运用理论研究和实务分析的方法,以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和泛北部湾合作为出发点,探讨区域航运中心建设和海事合作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完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协议》的四项建议,即修订其适用范围、设立常设纠纷解决机构、完善争端解决的准据法和建立专门海事争端解决机制.
区域、航运中心、海事纠纷解决、泛北部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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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7;X70
2011-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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