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智能终端入网新规开始实施
近日,工信部发布的《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正式实施。《通知》指出,生产企业不得在移动智能终端中预置具有以下性质的应用软件: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收集、修改用户个人信息的;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调用终端通信功能,造成流量消耗、费用损失、信息泄露等不良后果的。
移动智能终端、用户、征求意见稿、应用软件、信息泄露、通知、通信功能、生产企业、进网管理、个人信息、费用损失、预置、收集、流量、调用
TP3;TN9
2013-1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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