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惠民政策保障改善民生 ——自治区民政厅2016年工作综述
2016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民政部的大力指导支持下,全区民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中心工作和民政重点工作部署,突出改革创新,强化政策创制,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一、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夯实全区保障城镇低保对象50.72万人,保障标准月人均542元,居全国第九位;补助水平月人均396元,居全国第七位.保障农村牧区低保对象110.75万人,保障标准年人均4197元,居全国第七位;补助水平达到月人均210元,居全国第八位.保障特困供养对象8.56万人,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年人均8598元和5124元,分别位居全国第七位和第十一位.累计救助患病困难群众115.4万人次,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47065万元.保障孤儿5500人,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232元和1008元.保障城镇”三无”人员1.38万人,保障文革”三民”2.09万人.投入资金4.6亿元,为全区26.9万80岁以上低收入老人和11.42万80岁以上低保老人发放高龄津贴.
惠民、政策保障、民生、自治区、民政系统、分散供养、低保对象、保障标准、医疗救助资金、中心工作、中和、投入资金、强化政策、目标任务、六中全会、老人、困难群众、救助体系、讲话精神、建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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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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