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重大”误解?——一个微观私法史的解释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何为“重大”误解?——一个微观私法史的解释

引用
一、引论:问题、论域与方法 (一)问题 《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法》第54条也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就“误解”一词应统一表述为西方法律传统中共同认可的作为普适术语使用的“错误”,[1]以避免区分它们带来的交流上的困难,笔者并无异议,但问题是:

重大误解、人民法院、西方法律传统、仲裁、行为、统一表述、民法通则、机构变更、合同法、撤销、当事人、引论、术语、交流、机关

16

D9 ;DF5

2015-0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6页

18-4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私法研究

16

2014,16(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