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185.2013.04.004
蚕种实行优质优价促进蚕种业健康发展
长期以来,蚕种只要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不论是否带有微粒子孢子,还是孵化率、良卵率、杂交率高低不同的蚕种,其价格都是一样的.笔者认为:这种价格政策是一种保护落后,打击进步的价格政策.按照经济学的观点,任何一种产品,它应该是产品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其价格是其产品质量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体现.质量好,价格就高,反之则低.蚕种不分质量高低,统一规定一个价格,一是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优不能胜,劣不能汰.二是没有体现优质优价的物价政策,扰乱了市场秩序.三是不利于蚕种生产单位提高科学技术及管理水平,给一些生产条件差,技术水平低,管理落后的生产单位留下了垂死挣扎的机会,阻碍了蚕种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蚕种业、优质优价、价格政策、使用价值和价值、生产单位、产品质量、微粒子孢子、高科学技术、物价政策、市场秩序、生产条件、客观规律、经济发展、技术水平、合格标准、管理落后、蚕种行业、杂交率、良卵率、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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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8;F32
2014-03-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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